(工作日:9:30-18:30)

在线QQ

报名热线13970131220 13870735909

扫一扫

您好,欢迎进入南康市潭口裕丰驾校官方网站! 设为首页  |  加入收藏  |  联系我们  |  网上报名
南康市潭口裕丰驾校
驾培知识
鑱旂郴鎴戜滑
详细内容 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-> 驾培知识 -> 政策法规
实习期内酒驾 驾照注销重考
发布时间:2014.09.03    浏览次数:1703次

  领取驾照才11个月,竟敢大着胆子酒驾。根据去年实施的公安部第123号令,这名驾驶员的驾照要被注销,也就是说,若想取回驾照,他必须从科目一重新考起。

  前不久一天傍晚,交警一大队民警在1912酒吧街区附近设岗查酒驾,凌晨1点左右,一辆黑色帕萨特轿车行驶过来,见到有交警查酒驾,这辆车明显降低了速度。交警发现这一异常后,便示意司机靠边停下。经吹气测试,司机李铭(化名)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了33mg/100ml,已达到饮酒后驾车标准。在交警要求下,李铭出示了驾驶证。因酒后驾车,他将被暂扣驾驶证六个月,罚款1000元,记12分。交警仔细一看,李铭在2013年3月才取得驾照,还未满一年,仍处于实习期。而根据公安部第123号令,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记满12分的,将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。也就是说,因为酒驾,李铭的这本驾照将被注销,他若想取回驾照,必须到车管部门重新参加驾考。

驾校一点通
模拟考试网
车讯网
驾考宝典
驾照网
金手指考试
华企立方
搜搜
搜狗
谷歌
百度
南康市潭口裕丰驾校

报名热线:13970131220 13870735909 地址:赣州市蓉江新区潭口镇裕丰超市一楼裕丰驾校报名处

网址:http://www.nkyfjx.com Copyright © 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·南康市潭口裕丰驾校 技术支持:华企立方